国家医保局会与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民日报网北京市5月7日电(新闻记者崔元苑)据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为处理广大群众在跨省异地医保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难题,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立即结算,国家医保局会与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2021年底前,各省区60%之上的县最少有1家一般门诊费用跨省连接网络定点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上完成一般门诊费用跨省立即结算;针对血压高、糖尿病患者、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尿毒症透析、肝脏移植手术后抗排异反应医治等五个人民群众要求大、全国各地广泛进行的门诊慢特病,每一个省区最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完成有关医治费用跨省立即结算。
2022年底前,每一个县最少有1家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出示包含门诊费用以内的诊疗费用跨省立即结算服务项目;基本上完成以上五个关键门诊慢特病的有关医治费用跨省立即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动别的门诊慢特病的有关医治费用跨省立即结算或网上零星费用报销。
《通知》确立,各省区要全力以赴促进门诊费用跨省立即结算工作中,保证2021年底前全部省区、全部统筹地区做为缴纳社保地和就诊地双重启用,满足条件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城镇医保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可以在连接网络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一般门诊费用跨省立即结算。